203.178.133.* 发表于 2008-06-27 21:32:58楼主
本公司及其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。
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,于2008年6月23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,于2008年6月26日上午9点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。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。会议应到董事9名,实到董事9名。公司监事、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。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。
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受让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》。
审议结果:5票赞成、0票反对、0票弃权,由于本次受让股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,关联董事郑宏舫、尹芳达、何秀永、严帮吉回避表决。
本次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2008-037公告。
特此公告。
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08年6月28日
